景點介紹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是鋼筋水泥結構二層樓建筑,門窗仿哥特式,反映了法國當時流行的建筑風格。
這個大樓面向廣州灣,曾是法國廣州灣租借地最高統治機關。 1899年11月16日,法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把這片土地租借給法國,租期99年。 此后,法國即派公使駐在這個大樓,對租借地實行統治。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結束,中國政府根據《中法交收廣州灣專約》收回廣州灣,設置湛江市,結束了法國在廣州灣長達46年的統治。
開放時間
周二-周日9:00-16:30,16:00停止入場;周一閉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