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類型:加拿大學習直入計劃學習許可簽證
服 務 費:9800(不含簽證費)
有 效 期:使領館定
最多停留:使領館定
工 作 日:2個月(僅供參考 以使領館實際出簽為準)
簽證費用:0(僅供參考)
受理范圍:全國
1.填寫完整的“學習許可申請表” (IMM 1294)。如果申請人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及/或子女計劃與之同行,他們也需使用正確的申請表格完整填寫各自的申請信息。
2.申請人完整填寫的“家屬表和教育及就業細節表”,請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寫。
3.申請人的父親和母親分別完整填寫“家屬表和教育及就業信息表”,請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寫。
4.申請人需遞交兩張相同的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彩色或黑白照,背景為純白色或淺色。相片外框大小為35毫米X45毫米。每張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5.本人有效護照。護照須包含除最后一頁外的至少一整頁空白頁,且必須在行程前至少六個月內有效。
6.申請人本人中國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7.兩份用中文寫有申請人現住址的粘性貼紙(無需信封)。
8.以現金支付正確的申請受理費。受理費不予退還。
9.由指定體檢醫師提供的體檢表格副本。
10.由指定加拿大學校的錄取/注冊辦公室發出的指定課程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顯示申請人需繳納的準確學費金額、預期的學習起止時間以及申請人最遲的可注冊時間。
11.如有第三方人士幫助你準備此次申請,請填寫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B。
12.下列申請人需要來自于父母及加拿大監護人的監護聲明:18歲以下且就讀學校位于阿爾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愛德華王子島省、魁北克省或薩斯喀徹溫??;或19歲以下且就讀學校位于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紐布朗斯維克省、紐芬蘭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領地、努納武特地區或育空省。監護聲明可從以下地址獲得:www.cic.gc.ca/english/pdf/pub/custodian-parent.pdf
13.若申請人計劃在魁北克省學習,遞交一份有效的魁北克省接受函(CAQ)。
14.曾經獲得的所有大學或學院學歷的公證件, 以及所有就讀中的課程成績單。如果仍未畢業,請注明預計畢業日期以及其將獲得何種學位、學歷或證書。
15.若你無來自被認可的加拿大高中學歷,請遞交在課程開始前24個月內取得的平均分不低于6.0分的雅思成績、或在課程開始前24個月內取得的平均分達到B2/Level 4的法語TEF考試成績。
16.警方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證件。申請人年滿18 歲后,若在中國以外某國家或地區曾連續居住六個月或以上、均必須從此國/地區獲取警方無犯罪記錄證明。
17.資金證明:
由加拿大參與金融機構出具、顯示申請人已存入足以負擔本人在加第一年學習期間費用的證明副本。
申請人已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或顯示資金數額足以負擔申請人第一年學費的銀行證明。
申請人目前雇主(若適用)及申請人父母各自的現任雇主、或資助申請人學業的人士的雇主出具的雇傭證明信原件,需包含以下信息:雇主的全稱、地址和電話號碼,就業年限、職務、最近兩年的收入、有無任何獎金和額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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