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類型:新加坡個人旅游簽證(非快捷城市)-北京
服 務 費:450(含簽證費)
有 效 期:35天往返
最多停留:海關定
工 作 日:3個(僅供參考 以使領館實際出簽為準)
簽證費用:0(僅供參考)
受理范圍:全國
1. 新加坡F14A英文申請表(請下載填寫) 【可提供參考模版下載】
1. 中文資料表一份
2. 護照首頁和末頁復印件(至少還有6個月的有效期)
3. 2張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證清晰復印件(正反2面)
5. 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6. 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需抬頭紙打印并有公司真實電話、地址信息;以本網站提供的在職證明模板為準打印)并加蓋公章。
7. 學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幼兒提供出生證明復印件。
8. 現金押金¥6000/人(回國領館銷簽后方可退還,約2-3個月)
注:
1. 應新加坡領館材料審核要求,發現客人信息作假我社將取消客人送簽資格。
2. 新版電子護照客人均暫時默認為“非快捷城市”操作,價格同非快捷城市報價。
免責聲明
1.您的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該國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申請材料獨立判斷,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預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承擔由簽證申請結果而導致被追溯任何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2. "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館內部人員調整、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本網相關的處理時間信息僅供參考,非法定承諾,且上述天數計算未包含可能給申請人郵遞簽證的路途時間,敬請留意;對申請人根據簽證預計日期提示,而進行的后續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經濟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諾,一切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4.請您待拿到簽證及護照后再出機票或與酒店確認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簽證外其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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