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沒有證據不能拘留他人,沒掌握證據前可以詢問,調查,傳喚或拘傳,如果是拘留則要有相應的證據了才能作出拘留決定。有權決定采用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對于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p>
上一篇:驚艷到你讓你舍不得換的網名 唯美系動聽又好看的昵稱
下一篇:2024慵懶的高級簽名大全 溫柔又獨特的簽名合集
> 火車票預訂
> 汽車票預訂
> 酒店預訂
> 機票預定
> 預訂流程
> 支付方式
> 退票說明
> 退款說明
> 火車站退票
> 火車票改簽
> 聯系我們
> 廣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