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類型:馬達加斯加商務簽證_上海_北京_廣州
服 務 費:1450(含簽證費)
有 效 期:使館定
最多停留:2個月內 使館定
工 作 日:10(僅供參考 以使領館實際出簽為準)
簽證費用:0(僅供參考)
受理范圍:全國
1、邀請信和派遣函一份,原件
2、經外交部認證的無犯罪記錄公證書一份,原件(需翻譯成法文或英文);
3、公司或本人或合作者的商務考察計劃書一份,原件;
4、邀請人的有效 一份,原件;
5、往返機票預訂單一份,復印件;
6、公司發的工作證一份,復印件(需翻譯成法文或英文);
7、馬達加斯加邀請公司的章程和營業執照一份,復印件(需翻譯成法文或英文);
8、中國公司的章程和營業執照一份,復印件(需翻譯成法文或英文);
9、照片4張及填妥的簽證表一份;
10、有效護照;
11、填寫您要在馬達加斯加接洽的企業名稱和地址或人士。
申請兩個月以上費用加收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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